《其實,我們也是女子》
——我原以為我可以成為細細心中的唯一的。
「之行。」到底是多久沒聽到了?是自從我離開宿舍的那天吧?細細的聲音依舊動聽,這兩字從細細的口中說出就是心動。身邊的男人是誰?牽著的小女孩又會是誰?「他是我在英國留學時所認識的。」「現在都快五歲了,你覺得長得像我還是他?」細細那甜蜜的笑容,是真的。身邊的人,也是真的。
晚上,我獨留在店中——屬於我店。從那鋪滿鐵銹的盒子中拿出了一本日記,一頁一頁的回想當年的一切,我與細細的一切⋯⋯ 從來我並沒有向細細提及過我的父親,因為我沒有父親,家中只有一隻禽獸。十六歲,我的貞節被那禽獸的債主奪去,聽說這樣牠的還款期才得以延遲。結果牠再沒出現過,把剩下的債務當成離別的禮物送贈了母親與我。我希望成為一個出人頭地的人,希望令母親過回安穩的生活,於是我拼命讀書,終於上到大學。為了還清債務還有學費,不時要當一晚舞小姐,有的客人喜歡找我聊天,運氣好的時候,就是光聽一晚嘮叨,要不就要被毛手毛腳,一切都習慣了。
我本以為上到大學後,我的人生也就此白白地過,直到我遇上妳,葉細細。 在妳上「社會理論課」坐在我身旁之前,我已遇過妳。那尺八低沈的聲音,秋風吹過窗邊的窗簾,烏黑的長髮飄逸,那滄桑的背影,妳也感到寂寞吧?躲在門外的我,依靠隻門邊坐在地上,閉上眼,聽著聽著,心好暖。 向你借筆記是借口。我不甘心,不甘心得不到你的垂青。所有男同學都會把目光投射於我的身上,穿旗袍、穿繡花鞋是故意的。
在這裡,我找回從前所失去的存在感。我喜歡「小鳳仙」這名字,不知道在你心中我是不是你的小鳳仙?當時坐在我旁邊的你為何如此冷靜? 不管男或女,坐到我身邊的,都定會搭訕,我享受他們對我的討好。而妳,我定要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。
日子一天一天的過,這幾年間,細細一直穿插在我的生活中,妳是我唯一的依靠、唯一會令我做回自己的人。曾幾何時,我想向你分享我的過去,無奈的是,我怕就此會把你嚇跑,我不敢多說,因為我需要你。 三年級下學期,又再次有另一個借口讓我們拉得更近,謝謝我的同房。細細早已成為我的裙下之臣,或去我也曾為她改變了一點。為了她我開始改變自己閱讀品味、為了她我更努力、為了她,我必須更努力還清那巨債。當一名舞小姐,你每晚都會與一群數未某面的人擦肩而過,開心過後有誰會記起你?而我卻找到一個僅有的希望——聽說他可使我一舉成名。只要成名,我可以不用再作賤自己,我可以還清債務,我可以跟細細廝守終身。 「女人最大的武器就是性」,要勾引一個男人,何其容易。這晚,我沒有回到宿舍,在那陌生的酒店房中,他脫下我的繡花鞋,雙手在我身上游走,輕撫著我每寸肌膚,漸漸身上的都被脫光,每次看到男人的裸體總會讓我作嘔,但我要忍。我閉上眼,腦海中浮現的只有細細。細細回到宿舍看不到我會想我?細細會不會在等我吃飯?細細會不會睡不著?細細,細細。
他不許我穿旗袍和繡花鞋,說太土。這晚,我再次跟他纏綿,我躺在以一張又一張鈔票堆砌的床單上。我,不再是許之行。 回到宿舍時,神志不清的我,發覺自己再也配不上妳,只要有你在,我就變得軟弱起來,是的,我不過是一個世俗的人。當我醒來時,細細已不在。桌上放了一個紙袋,旁邊有一張紙條:「之行,如果有天我們煙沒在人潮之中,庸碌一生,那是因為我們啊有努力要活得豐盛。」紙袋裡的是那火紅色的茄士咩毛衣,那件我不捨得買的毛衣。細細,細細。妳是從哪變錢出來給我買阿?妳本想在昨晚送給我的吧?
溫哄哄的眼淚不自覺地流在我冷冰冰的臉上,毛衣被弄濕了。是我把妳氣走了?妳會回到我的身邊嗎?就算我們就此完結,我不會怪妳,錯的本是我。就這樣,細細再也沒有回來。我繼續過著那「庸碌」的生活,晚上偶爾想起妳,我會抱著那毛衣進睡。